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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日报】合力解开大小疙瘩事 ——凤县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探析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6-05-10 | 浏览:3380次 ]

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既是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又是终极目的。去年以来,凤县率先在全市试点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调联动,落实六大保障”为抓手,初步探索出一条“诉访对接、三调联动、多元协作”的矛盾纠纷解决的新路子,接地气、消怨气、聚和气,推动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前不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超在凤县专题调研时,对他们探索的经验予以了充分肯定。
搭建“两个平台” 实现指挥统一
面对基层民生类矛盾纠纷多发的现状,原有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单兵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找到化解良策?凤县先行试水,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统揽指挥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了以政法委、法院和信访部门为主体,各机关、部门联动参与,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多种调解方式连同防控新格局。“‘两个平台’打开了化解矛盾新窗口,让群众有了更多解决纠纷的途径。”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江伟认为,试点工作整合力量,为诉与非诉、矛盾集中化解搭建一个诉调对接工作平台,重点履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分类交办、督办、司法确认和登记立案五大职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同时,使案件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信访的压力得到了进一步减轻。对纠纷实行提前预判、提前介入,减轻了法院审判的压力。
突出“三调联动” 实现衔接配合
凤县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创新途径,对案情较为简单、矛盾纠纷不突出的案件,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到位,对情况复杂、问题突出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和公证人员积极参与,采取“三调联动”方式予以调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据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负责人介绍,该机制促使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大大提高了化解疑难纠纷的能力和效率,第一时间化解纠纷矛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 9月,沈某交通肇事,致邓某死亡,赔偿事宜经县交警大队多次调解未果。 10月 21日,双方当事人来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中心委派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进行调解,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在,多种形式的衔接机制日渐发力,各类纠纷解决方式之间配合密切,运转协调,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提升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效。
落实“六大保障” 实现提质高效
为实现试点工作高效推进,凤县从落实坚实化的组织保障、专业化的队伍保障、实战化的兜底保障、严格化的考核保障、经常化的服务保障和科学化的经费保障六大保障入手,确保在法治轨道内采用非诉方式快速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目前,凤县已建立镇村基层调解组织 119个,发展行业调解组织 6个,成立了“一组织三队伍”。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未果的疑难案件,法律要件缺失无法进入诉讼程序但争议事实存在的纠纷,及突发事件、历史遗留案件,他们采取邀请、联合等方式进行兜底化解,确保诉求有人问,纠纷有人管,件件有结果。同时,县上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推行“便民服务卡”机制,实施“平安互助”入户工程,按每件 100元的标准对参与案件调解给予工作经费补贴,调解成功的,对承办调解员每件奖励 100元,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236”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推出后,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先后快速化解了工伤事故处理、拆迁补偿等一批长达 20年的“老大难”信访案件。据了解, 2015年,凤县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85件,成功调解 1394件,同比增长10.2%。今年前三个月,全县共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28起,调解成功率达到 100%。(刘涛 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