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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公安局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3-03-04 | 浏览:2057次 ]




【来源:陕西省政法网各地动态】

近期,在宝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凤县公安局被授予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凤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全县中心工作,以“平安凤县”建设和实施旅游警务战略为载体,严格落实综治维稳第一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严打整治、命案侦破上狠下功夫,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的方针,旗帜鲜明的开展打黑除恶等各项专项斗争工作。2012年,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与2011年相比,下降39.3%,刑事发案得到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保持连续两年未发命案,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在全市公众对公安系统整体形象满意度调查中,县公安局位列全市第三,满意率为98.85%。


(凤县政法委 涂军利)